儿媳跟女儿谁是第一继承人
建德刑事律师
2025-04-30
1.法定继承里,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、子女和父母,女儿作为子女,是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2.通常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,但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3.尽主要赡养义务是指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经济来源,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帮助。一般女儿能继承,符合条件的丧偶儿媳也可参与遗产分配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女儿作为子女,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,能依法参与遗产分配。儿媳通常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,但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2.对于女儿,应积极了解自身法定权益,在遇到遗产继承纠纷时,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3.对于丧偶儿媳,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却在遗产分配中未得到应有份额,可收集对公婆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劳务扶助等相关证据,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合法权益。同时,在赡养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,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法定继承中,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,儿媳一般不是,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女儿属于子女的范畴,所以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。儿媳通常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,不过,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如为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,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,就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。在处理法定继承相关问题时,要准确判断继承人的资格。若对法定继承的具体情况存在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法定继承时,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女儿作为子女,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,有权参与遗产分配。
(2)通常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,不能参与法定继承。
(3)但如果儿媳丧偶,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比如在经济上为公婆生活提供主要支持,或者在劳务方面给予较多扶助,这种情况下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。
提醒:
女儿在法定继承中的权益受法律保护。儿媳若认为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主张继承权,情况复杂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处理: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在法定继承开始后,可依法参与遗产分配,按应得份额获得遗产。若其他继承人侵犯其继承权,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。
(二)丧偶儿媳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处理: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要保留好尽赡养义务的证据,如支付费用的凭证、照顾生活的记录等。在遗产分配时,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参与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,丧偶儿媳对公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2.通常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,但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3.尽主要赡养义务是指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经济来源,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帮助。一般女儿能继承,符合条件的丧偶儿媳也可参与遗产分配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女儿作为子女,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,能依法参与遗产分配。儿媳通常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,但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2.对于女儿,应积极了解自身法定权益,在遇到遗产继承纠纷时,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3.对于丧偶儿媳,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却在遗产分配中未得到应有份额,可收集对公婆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劳务扶助等相关证据,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合法权益。同时,在赡养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,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法定继承中,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,儿媳一般不是,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女儿属于子女的范畴,所以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。儿媳通常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,不过,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如为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,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,就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。在处理法定继承相关问题时,要准确判断继承人的资格。若对法定继承的具体情况存在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法定继承时,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女儿作为子女,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,有权参与遗产分配。
(2)通常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,不能参与法定继承。
(3)但如果儿媳丧偶,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比如在经济上为公婆生活提供主要支持,或者在劳务方面给予较多扶助,这种情况下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。
提醒:
女儿在法定继承中的权益受法律保护。儿媳若认为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主张继承权,情况复杂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处理: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在法定继承开始后,可依法参与遗产分配,按应得份额获得遗产。若其他继承人侵犯其继承权,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。
(二)丧偶儿媳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处理: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要保留好尽赡养义务的证据,如支付费用的凭证、照顾生活的记录等。在遗产分配时,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参与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,丧偶儿媳对公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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